• 2月,完成人员选聘和部门整合。
    3月,公司总部迁到东湖街99号鹿园医药仓库办公大楼。

    2009年

    10月,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第五届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企业改制方案》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2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泉政 函(2008)18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根据文件精神,通过采取全员一次性安置、重组公司并逐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改制,具体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安置职工,第二阶段:重组公司。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安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全体职工签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2008年

    新成立的公司领导班子把改制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包袱沉重、冗员多、资金不足、人才流失,无法适应医药流通市场的新形势,改制是企业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

    2007年

    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成立,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首批监管的企业,同时,推荐公司新一届的领导班子。

    2006年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对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
    医药市场全面开放,国有企业受到民营企业的冲击,2004年初,泉州药品批发企业只有18家,2005年已发展到38家,国有医药公司营业额和利润逐年下降。
    12月,泉州市贸发局调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05年

    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
    12月,全国开放药品批发分销服务市场。

    2004年

    突如其来的“非典”给全国带来恐慌,全国很多省份都有“非典”病例发生,造成防治“非典”医药用品货源紧张,价格大幅度上涨,部分药品脱销,作为国有企业的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克服各种困难,汇出现款购进防治“非典”药品,千方百计积极组织货源保障供应,但是,也只能做到现进现销,由于没有储备资金,加上全省性的药品招标采购,公司无法发挥“蓄水池”的作用,为范实各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防治“非典”药械储备,供应工作。四月,成立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防治“非典”保障药械供应领导小组,并设联络办公室。疫情期间,省防治“非典”督查组和市委书记施永康检查药品储备情况,非常重视医药储备问题,公司也积极申请医药用品储备基金。
    八月底,省GSP认证办根据《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GSP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2003年

    为贯彻药品法,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其实施细则》,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实际,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由《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等组成,推出本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运行的准则,并于七月正式实施。
    九月,根据《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拟安排全市性医药储备750万元,公司为解决储备药品资金缺口,要求省财政厅拨款300万元,扶持以提高泉州地区防大灾、防大疫、战备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2002年

    根据《竞争上岗》办法,《民主推荐上岗》实施办法,经竞选、考评综合素质、民意测评和民主推荐上岗聘任中层领导干部。

    2001年

    市国资局批准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同年,福建省泉州医药采购供应站中药经营部、药品经营部、器械经营部、新药特药经营部、保健药品经营部、浦西经营部等6个经营部变更为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药药材分公司、药品分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丰泽医药分公司、浦西医药分公司。

    2000年

  • 5月,为加快企业转机建制,建立现代制度,泉州医药站拟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帐面净资产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后,剩余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属国有独资公司,受市国资局委托,负责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同年,为贯彻落实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量管理组,制订十七项医药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经营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当年,通过省医药局《药品质量管理规范》验收,成为泉州市第一家通过“GSP”达标认证企业。
    同年,我省开始实行全省性的药品招标,并规定,一种药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由于招投标工作全部在福州操作,公司很难直接接受厂家的委托参加投标工作,导致部分药品失去了原有市场,只能接受中标人的委托配送,赚取有限的3%-5%的配送费用,还要支付给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同时中标药品货款回款期普遍延长到3个月以上,造成大量资金被医疗单位“合理”占用,增加了企业经营难度,药价全面下降,销售绝对额也跟着下降。

    1999年

    面对医药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国有企业人浮于事,吃企业大锅饭等弊端显现出来,泉州医药站就人事制度和人员分流的问题作出决议,并准备延伸网点,同时和各县(区、市)医药公司等11家国有医药商业企业拟注资本9000万元,设立泉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多方努力,并投入不少的人力、财务和物力,最终因种种原因“流产”。

    1998年

    医药系统药品折扣、让利比率愈来愈高,全省平均折让幅席达6%-8%,高的达10%-15%,折让幅度过大,全省有14个省市医药商业全面亏损,省、市医药管理部门对制止药品回扣规范购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医疗单位进药招标的问题也引起医药主管部门的重视。

    1997年

    7月,市工商局、卫生局、医药局、市府纠风办对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中药材专业市场按《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标准》予以整顿。
    9月,全省医药商业推行GSP工作研计会召开,根据国家局《开办药品经营(批发)企业GSP审查评定细则》,开办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要按该细则进行验收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从形式和内容上都与原《合格证》验收评分细则上有很大不同。

    1996年

    泉州医药站全年总销售1.288亿元,创企业十年来最佳实绩,实现税利519.59万元,人均创税利2.78万元,居全省行业之首,取得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药品部经理叶幼珠被评为全国医药行业“先进女职工”称号,荣获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殊荣的总经理庄金山晋京接受国家领导人的领奖,其先进业绩也被载入《泉州劳模》史册。
    同年,经市工改办、劳动局、财政局批准泉州医药站试行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办法。
    8月,经市府批准,组建泉州市医药管理局,按医药行业的性质和任务、按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并原则同意暂设综合科,生产技术科、生产流通科,履行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和取缔非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医药生产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促使我市医药市场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泉州市医药公司核发泉州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国有企业65家,集体企业28家,个体企业46家。

    1995年

    泉州医药站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在全体职工中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165名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书”。
    同年,泉州医药站销售额超亿元,达到1.17亿元,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评定为全国医药商业百强销售大户企业的前70名 ,福建省评估中心评列为全省第三产业综合效益300家大企业的前37名,泉州市统计局统计中心排定为全市商业、外贸十强企业。泉州医药站总经理庄金山1991-1993年荣获全国医药行业第二届优秀企业家称号,于1994年12月18日,由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10月,经市财委批准 “泉州市医药公司“改称为”泉州市医药总公司“,加强全市医药市场管理协调工作,行使对医药行业管理职能。

    1994年

    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引发内部分配机制改革,泉州医药站着手对企业的用工、定员进行测算,形成“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方案,各部门的定岗、定员也基本完成。
    经省批准立项的引进外资合办“泉州医药中心”完成项目设计方案会审,并办妥新征土地手续。

    1993年

    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国营商业企业发展专题会议,市府就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国合商业作出决定,成立泉州市直国合商业企业深化改革指导小组,泉州医药站按照“以市场调节为主,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主”的要求,把转换经营机制落实到实处,同年经过论证、请示,决定创办中外合资泉州医药贸易中心,经省计委、省外经委批准立项,列为全省20个大型重点商贸网点之一,也是全省唯一的引进进外资多种经营的重点项目。
    2月,成立泉州医药站保健药品经营部。
    5月,泉州市医药公司举办第二届泉州市振兴中药技术竞赛。
    9月,省医药管理局、省人事局授予泉州医药站1990-1991年度“全省医药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992年

    泉州医药站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率”的活动中,面对竞争激烈,经营维艰的情况,转换经营机制,采取商商联营、工商联营的策略。同时,开展对职工进行基本国情、基本路线的“双基”教育,完成首轮四年承包任务。91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第一轮承包先进企业”。
    同年,泉州市医药公司行使整顿医药市场的管理职能,配合卫生、工商部门打击、取缔无证批发经营10余起,其中取缔6家,责令停业整顿零售经营5家,拘留2人,外罚违法经营179起,罚没款22万元,同时,组织深入各乡镇,取缔违法经营药贩。

    1991年

    1月,全市国营医药商业实行按商品销售千分之三提取药品专项储备基金制度。
    9月,泉州市人民政府调整充实泉州市治理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泉州医药站总经理庄金山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继续开展全市医药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医药站“第一轮承包先进企业”称号,省医药管理局授予泉州医药站先进单位称号,总经理庄金山被评为省医药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0年

  • 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医药站“安全先产先进单位”。福建省医药总公司授予泉州医药站“先进企业”,总经理庄金山被评为“福建省医药系统先进工作者”。

    1989年

    4月,泉州医药站创办“泉州侨乡药行”。
    5月,泉州医药站、南安制药厂和香港华昌药行合资创办“泉州海峡药业有限公司”。
    9月,成立石狮市,11月原晋江县石狮医药营业处改称为石狮市医药公司。

    1988年

    5月,成立泉州市医药志编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修志工作。
    全市医药工商企业与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分别签订为期四年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合同。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上缴税利包干,超收按比例分成的承包经营方式。
    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医药站“1987年度承包经营责任制先进企业”称号。泉州医药站总经理庄金山被评为“福建省劳动模范”。
    同年,市、县(区)成立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开展医药市场整顿工作。全市取缔非法批发药商34家,无证经营零售药店23家,查处淘汰、过期、伪劣药品238种。

    1987年

    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晋江地区,泉州市改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行政体制。晋江地区医药分司改称为泉州市医药公司,与泉州医药采购供应站全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原泉州市医药公司改称鲤城区医药公司(又称泉州市医药分公司)。市、县(区)医药公司由商业局改为财贸委员会领导。
    10月,国家医药管理局授予泉州医药站1985年“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出席全国医药系统首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大会。年末,福建省人民政府又授予泉州医药站“企业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同年,市、县(区)成立中药材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59人组成9个普查队,历时年余,至1987年底完成全市中药材资源普查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

    1986年

    查处“晋江假药案”,晋江县陈埭镇自1982年至1985年先后兴办359家制药厂,生产各种冲剂10多万箱,产值4000多万元,销往除本市医药系统以外的全国各地。1985年6月6日,《人民日报》公开披露真相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晋江地委发出公开信,定为“晋江假药案”,省、地、县三级组织专案组查处有关人员。
    8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出污泥而不染”,赞扬晋江地区医药系统抵制晋江陈埭假药。
    同年,全市医药商业企业推行“统一管理,分类核算”,以承包为主的经营责任制,各企业设立中药、西药、器械经营部或批发部,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12月,全区179名30年以上工龄的老药工荣获国家医药局颁发的老药工荣誉证书。

    1985年

    成立大桐药行,隶属泉州医药站,专营对香港、台湾民间医药贸易。
    11月,泉州医药站举办首届全国性侨乡药材交流会,有28个省、市、自治区医药代表参加。
    同年,上级对全国医药商业企业整顿进行现场验收,并由主管部门颁发《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泉州医药站被评为全国医药系统企业整顿先进单位。

    1984年

    为适应市场需求,泉州医药站设立“新药特药商店”,批零兼营,自负盈亏。
    同年,全区医药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即“以税代利,税利并存”,在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3年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全市药厂实行全面整顿至1984年,由省医药整顿办组织对全市工商企业进行验收。
    9月,卫生部决定淘汰127种药品,本区淘汰药品50多种,损失金额60多万元,其中泉州医药站损失46.8万元。
    同年,全区医药商业开展“清仓利库”处理有问题商品,泉州医药站处理273个品种,损失24.6万元。
    同年,对全区医药企从事西药、中药材料研制工作的同志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1982年

    沿海各县开展对台湾民间贸易,仅惠安县接待台轮12艘,提供台胞三七、当归、黄芪、鹿茸等34个品种,重量23.39吨,价值42.3万元。

    1981年

  • 地区医药分公司对产销失调的大宗药材进行计划调整。原计划耕地种植面积9580亩,减为4970亩,山地面积由6370亩,减为2480亩,一见喜、麦冬、生地等品种收购量大幅度调减,一见喜由1000吨调减为280吨,麦冬由1400吨调减为290吨。全年减少商品积压和资金占用500万。
    同年,泉州医药站在温陵北路兴建五层营业大楼,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翌年8月建成交付使用。

    1979年

    地产药材收购量猛增,泉州医药站中药材调出额1716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78年

    全区药材生产创历史最高记录,药材收购额达1193万元,占全省收购总额的36.8%。

    1977年

    解放军支地工作组进驻泉州医药站和第一、二制药厂以及部分县(市)医药公司开展“揭、批、查“江青反革命集团政治运动。

    1976年

    7月,泉州医药采购供应站正式营业,同时成立晋江地区医药分公司,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负责全地区四大类医药商品的采购、调拨和供应。

    1971年

    2月,晋江专署决定筹建晋江地区医药服务站(福建省泉州医药采购供应站),筹备组负责人何春山。

    1970年